本报讯广东的试管婴儿开始探索“游戏规则”并尝到甜头。近日,深圳一妇女请律师行为其请人代母孕育的胎儿进行了公证,初步解决了代母的法律问题。
据羊城晚报报道,中山医科大学的生殖医学工程已进入国际先进行列,但生命科学在不断前进的同时也带来社会及伦理问题。一对祖籍广东的美籍华人夫妇婚后多年不孕,回国找到中山医科大学附属一院生殖中心教授庄广伦和他的同事。经诊断是女方因素导致的,解决的唯一办法是寻找“代母”,即代孕母亲。女方在粤乡间的姐姐愿意承担此责。医生遂用试婴技术将夫妇俩的精卵结合后放入这位“代母”子宫内。手术很成功,她怀了双胞胎。可产期临近时,代母要求医院出具孩子是旅居美国的妹妹“亲生”的证明。医院从未遇过这类问题:孩子确是其妹的血脉,但却又出自代母之体。亲生的定义应如何下?这可难倒了这家国内最先进的生殖医学中心,连律师也不知道该如何写,因我国法律上还没出现代母这个名词。
还有一位美籍广东女子与一位白人婚后多年不孕,于是回国请庄广伦和其同事帮忙。因女方卵子老化,遂取其妹的卵子与自己丈夫的精子结合,然后植入其子宫。那么,谁算这孩子的亲生母亲?
据庄广伦介绍,美国允许代母、买卖精卵等行为,中国目前尚未有此类法律。
虽然此类法律滞后于科学,所幸的是现代人的法律意识渐强,醒悟到了为自己寻求法律保护。从去年至今,在广东接受试管婴儿技术的已有几例为自己的孩子或胎儿作了公证。据悉,公证对此类孩子将来的出国、入籍、生活等意义重大。
但有关试管婴儿可能出现的伦理问题则至今没有解决的办法。